2018湖南高考体检什么时候?湖南高考体检注意事项?

来源: 互联网

获悉,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即将启动,4月15日之前完成。凡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(包括统招考生和单*招生考生)均需参加体检。和往年一样,我省今年高考体检取消乙肝检测。那么高考体检需要注意什么呢?

高考体检一般检验哪些项目?

高考体检项目包括1.眼科:视力、色觉(色弱、色盲);2.耳鼻喉科:嗅觉、听力;3.口腔科:唇腭、口吃、牙齿等;4.外科:身高、体重、皮肤、脊柱、四肢等;5.内科:血压、发育情况、心脏及血管、肝、脾等;6.肝功能:转氨酶检测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对于体检标准,按照相关要求,取消乙肝项目检测,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,包括“乙肝五项”和HBV-DNA检测;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,简称转氨酶)检测作为体检项目。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,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;如果转氨酶异常,可进一步明确诊断。

体检结果分三种

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统一要求在4月15日之前完成,具体时间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安排。

在体检完成后,主检医生将给考生一个“报考专业建议”,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。体检结果分为三种:

1.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。这部分考生身体条件**合格,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(军事院校、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
2.不适宜选报某条相关专业。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,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,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,主要为视力不足、色觉异常等,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。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。

3.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。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,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,如:传染病、精神病、心脏病、血液病等,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。这部分考生*先应*疗疾病,将来再报考高校。

提醒

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

省教育考试院要求,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制定告知考生本人体检结论的办法。体检工作结束后,工作人员应当检查体检表中所有项目是否都有相应结论,确认无漏检、漏填项目后,交由考生阅知本人体检结果并签字确认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复检申请。复检工作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组织安排,复检工作须在4月28日前完成。

省教育考试院要求,各中学(报名点)要认真组织考生参加体检,指导考生如实填写(涂)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;考生本人对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真实性负责,录取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情况者,高校有权按照招生章程作出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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